(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陷入多起仲裁诉讼风波)
10日10日,中信建投证券(港股06066)发布涉及仲裁的公告,内容为一起债券纠纷仲裁,中信建投为案件涉及债券的主承销商之一,在仲裁中身份为被申请人三。
《国际金融报》记者向中信建投相关人士了解相关问题的处理措施及进展等情况,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作为主承销商被牵连
根据公告,2016 年 8 月 19 日,被申请人一(无锡五洲国际(港股01369)装饰城有限公司)发行“16锡洲 01”公司债券,规模 5 亿元,到期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19 日,付息频率为每 12 个月发放一次。
被申请人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被申请人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该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被申请人二系该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
申请人(上海美期资产管理中心)设立“美橙八号”、“美橙十号”、“美橙二十一号”、“美橙二十二号”私募基金,分别认购并持有“16 锡洲01”债券本金 1350 万元、22600 万元、4600 万元、300 万元,合计认购和持有债券本金 28850 万元。
被申请人一于2018 年 8 月 21 日发布公告称,因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偿付“16锡洲 01”公司债券2017 年 8 月 19日至 2018 年8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 3002万元。
根据公告,本次仲裁系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一主张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中信建投并未被要求连带承担偿还本金及支付利息、违约金的义务,也未被要求承担仲裁费用、保全费用和律师费等费用。
中信建投方面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卷入多起诉讼仲裁事项
同一时间,中信建投还发布了中泰证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2015 年、2016 年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临时事务报告。报告中披露的重大事项涉及中信建投近期的一起诉讼和四起仲裁事项。
而10月9日,中信建投还有一则公告是兴业证券关于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涉及的同样为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
记者注意到,在9月26日,中信建投曾发布涉及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在其披露的共计五起诉讼、仲裁事项中,一起为涉及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的诉讼事项,另外四起仲裁事项全部为股权质押踩雷。
记者还发现,中信建投自A股上市以来,发布涉及诉讼或仲裁的公告远不止近期这几个。2018年7月24日,中信建投发布涉及仲裁公告;8月29日,中信建投再次发布涉及仲裁公告。
公司总体实力较强
中信建投于2018年6月20日在A股上市,成为年内第三家上市券商,也是第32家A股上市券商,以及第11家A+H股券商。
截至10月12收盘,中信建投连续5个交易日下跌,报收6.41元。相比上市以来最高位11.98元,累计跌幅达46.49%。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2017年,中信建投总资产1843.43亿元,排名第10位;净资本370.25亿元,排在第11位;净资产424.72亿元,位列行业第12位;营收113.03亿元,排名第10位;净利润37.57亿元,排在第10位。
此外,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显示,中信建投连续9年(2010年-2018年)获得A类AA评级,在券商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