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要求券商设沪伦通CDR业务培训讲师2—3名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赵中昊 2018-11-13 13:46: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交所要求券商设沪伦通CDR业务培训讲师2—3名)

近日,记者从上交所下发给会员券商的《关于开展沪伦通中国存托凭证业务投资者教育工作的通知》中获悉,上交所要求会员单位设沪伦通CDR业务培训讲师2—3名,培训讲师在参加上交所组织的培训后,承担培训其所在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每名培训讲师应在11月底前至少面向公司总部及相关营业部工作人员开展2场业务培训,营业部则承担培训沪伦通CDR业务潜在合格投资者的职责。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