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媒体:必须给失信者戴上“紧箍咒”)
戴在失信者头上的“紧箍咒”越来越多,其中的一个体现,是在短短6天时间里,多个部委两次签署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12月4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38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而在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来自信用中国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各部门共签署40个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其中,联合惩戒备忘录32个,联合激励备忘录5个,既包括联合激励又包括联合惩戒的备忘录3个。
笔者认为,部际联合惩戒为诚信监管装上了“牙齿”,对失信主体戴上“紧箍咒”,这是非常有必要的,是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具体到资本市场,我们看到,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诚信建设约束机制正在日益完善,市场各类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已基本成型。
截至目前,证监会已签署了近40份联合惩戒备忘录,把联动奖惩的覆盖面扩大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数十个部委的监管领域,特别是针对资本市场的严重失信主体,让诚信约束与惩戒措施实起来、硬起来。
诚信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本质需求,是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关系的内涵要求,亦是资本市场规范运作的现实需要。而构建诚信守法的常态化机制,既离不开诚信信息的采集、公开和查询,也离不开诚信的约束、激励和引导,更离不开诚信的监督和管理。
我们看到,随着诚信信息共享与应用力度不断加大,资本市场的诚信之网正越张越大、越收越紧,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资本市场诚信环境,必将蕴蓄更多的信心与元气。可以预期的是,随着资本市场的诚信监管体系的逐步升级,未来必将会是“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