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英可能不脱欧?英下议会投票前1天 欧盟法院加急表态)
当地时间12月10日,欧盟法院做出一项重要裁决:英国可以单方面停止“脱欧”程序,无需经过其他27个成员国批准。
这意味着,在接受目前的“脱欧”协议,或承受“无协议脱欧”带来的风险与考验之外,英国人又多了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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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脱欧”人士的胜诉
英国可以在不改变英国成员条款的情况下,单方面停止“脱欧”。
这是欧盟法院在当地时间12月10日上午8时作出的裁决。
这次诉讼是由一群希望与欧盟保持密切关系的政客提起的,其中包括苏格兰国民党欧洲议会议员Alyn Smith等。根据BBC报道,反“脱欧”人士希望通过一次胜诉,增加英国“脱欧”被彻底取消的可能性,进而再进行一次公投。
对这次诉讼的裁决是欧盟法院有史以来速度最快的裁决之一。欧盟法院原本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完成裁决过程,但这个案子具有时间敏感性,且“过于引人注目”,所以被“加急处理”了。
上周二,欧盟法院的高级法律顾问Manuel Campos Sanchez-Bordona就曾表示:“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规定,可允许单方面撤销退出欧盟的意向通知。”虽然法律顾问的意见实际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法院倾向于在最后裁决时遵循其意见。
欧盟法院在声明中表示,在签订“脱欧”协议前,或者在通知退出欧盟之后的两年期限内,成员国还有权改变主意。如果这两年期限被延长,那么成员国也可以在延长期里改变主意。
欧盟法院还表示,英国将能够保持现有条款,不会被迫加入欧元区或申根区。
但是,成员国继续留在欧盟的决定必须“遵循民主程序”,得到议会的批准,然后告知欧盟 “明确的、无条件的”的决定。
BBC布鲁塞尔记者亚当·弗莱明表示,欧盟法院的上述裁决使英国留在欧盟成为一个真正的、可行的选择,并可能“影响一些国会议员的投票”。 但他也表示,英国政府和首相特雷莎·梅都需要改变主意,才能使留在欧盟成为“政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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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雷莎·梅如何出招?
但事实上,要英国停止“脱欧”并不简单,欧盟法院也不具备“一锤定音”的能力。
欧盟可能会要求英国政府决定是否举行第二次公投,以扭转2016年公投的结果。而到目前为止,英国议会中没有明显的多数席位来支持这一决定。
坚定的“脱欧”派、英国环境部长 Michael Gove表示,那些要求进行第二次公投的人“不接受民主的授权,并且想要推翻它”。
他还明确表示,“我们投过票,1740万人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我们想要离开欧盟,这也意味着离开欧盟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即使(反“脱欧”人士)胜诉,上述裁决也不会改变公民投票或政府的明确意图,我们将在2019年3月29日离开欧盟。”
欧盟法院的裁决,恰恰是在英国议会就现有“脱欧”协议草案进行投票的前一天作出的。
12月11日,英国下议院将就首相特雷莎·梅和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草案举行表决。
如果表决通过,英国将按协议于2019年3月29日“脱欧”。
但目前人们普遍预计,英国国会议员将在12月11日晚上的下议院投票中,否决特雷莎·梅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草案。
事实上,已有超过100名保守党议员公开反对特雷莎·梅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草案,就连自2017年6月大选后一直表示支持英国政府的工党、自由民主党、苏格兰民族党和北爱尔兰民主党,也都已明确表示会在议会投票中投出反对票。
而当现有“脱欧”协议草案被议会否决后,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一是特雷莎·梅要求议会进行二次投票。如果现有“脱欧”协议草案被否决,英国政府将有21天时间制定下一步计划,并重新提交给下议院,有推测指出,特雷莎·梅可能利用12月13日至14日举行的欧盟峰会,提出调整“脱欧”协议的要求。但这种发展会增加最终“无协议脱欧”的可能性,特雷莎·梅也可能因此下台。
二是英国可能就是否“脱欧”进行第二次公投。
而特雷莎·梅很可能已绕过12月11日的期限,走出了“第三条路”。
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援引内阁大臣和助手的话报道称,特雷莎·梅预期宣布推迟定于11日举行的下议院表决。
按上述报道的说法,多名内阁大臣向特雷莎·梅建议延期表决,向欧盟争取更为有利的“脱欧”条件,以赢得更多议员支持。特雷莎·梅下周将前往欧盟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与欧盟作最后的讨价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