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券日报:铁腕打击 让资本市场无假)
马上就到3月15日了,谁会成为今年央视3·15晚会上被曝光的对象,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
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长期以来都是监管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权威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为129万件。应该说打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接下去会怎么做?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给出了答案:当前和今后要做的工作要突出重点,把群众最关心、危害最大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这些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要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或许,让“天下无假”得以实现有点困难,但我们可以让“天下少假”。
这让笔者想到了监管部门严惩资本市场上的那些造假行为,不妨将其余严惩食品造假进行比较。笔者认为,两者是有诸多相通之处的:一个关系着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一个关系着国人的身体健康;一个要解决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问题,一个要解决消费者对食品企业、监管部门的信任问题。
另外,从结果来看,两者都是为了满足一己之私而损害大多数人利益,都在威胁着各自行业赖以存在的基础,不仅在破坏着各自行业的运行规则,也在摧毁着各自行业里参与主体的安全感与信任感。
所以,对于这些行为,监管部门都是予以严厉打击的。比如,我们以证监会查处的雅百特以虚构海外工程项目和国内外建材贸易的方式虚增业务收入,粉饰财务报表的重大信披违法案件为例,在该案件中,证监会根据《证券法》规定,对公司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处以顶格处罚。同时,对主管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分别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尽管证监会按照《证券法》规定对雅百特和主管人员给予了顶格处罚,但金额分别只有60万元和30万元。这在业界看来,金额实在是太低。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表示,60万元的顶格罚款,对上市公司来说,数额太低,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不利于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
在他看来,财务造假行是“性质非常恶劣的行为”,建议加大对此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不仅要行政处罚,甚至可以进行刑罚,进而有效遏制造假行为,保障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实,不光是造假行为,资本市场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都是予以严厉打击的。因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资本市场规则,损害了资本市场的运行环境,还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对于这些行为,必须予以严惩,提高违法成本,让相关的责任主体付出沉重的代价。
可以预期的是,在铁腕打击造假行为上,未来还会继续加大力度,做出更多更具有震慑力的处罚,为资本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天下少假,甚至是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