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15思考:投资者保护没有终点)
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晚的3·15晚会将会揭开哪些企业的虚伪面纱备受期待,这个夜晚注定也是某些心虚企业的不眠之夜。而”维权“也成为这个日子讨论的焦点话题。
笔者认为,当前普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经渐成体系,但是,作为一部分特殊的“消费者”——中国股民的维权意识有待加强。同时,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体系也非常必要。
谈到消费者,很少有人意识到,股民其实也是A股市场的“消费者”。股民投资了上市公司,是股东和利益攸关方。但这些“消费者”却经常得不到公开公正的信息,财务造假、虚增利润、内幕交易等不合规的上市公司让部分消费者叫苦连连。
相信很多股民仍然清晰的记得欣泰电气、万福生科、新绿大地、胜景山河等造假上市的上市公司,虽然这些公司已经被证监会严惩,但是,留给投资者的痛却很难忘记。
虽然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貌似投资者应该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盈亏自负,但在A股市场目前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普通投资者无疑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不断完善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和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非常必要。
境外成熟市场能够为我们提供借鉴。以美国市场为例。1933年美国颁布了第一部规范证券市场的联邦法律《证券法》,1970年制定了《证券投资者保护法》,从1933年到1975年,美国制定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法律达八部之多。这些法律虽然立法角度不同,但均将加强广大投资者的保护作为立法本位。“安然事件”之后,美国又出台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法律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严惩,让违规者付出惨重代价,其本质是保护市场,保护投资者。
2018年10月份,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发布的《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状况白皮书》对我国投资者保护提出了五方面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二是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在投资者保护和教育中更加注重公平性和适当性;四是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五是进一步提升市场各主体的投资者保护水平。
笔者认为,投资者保护问题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要求,投资者保护工作没有终点,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责任重于泰山。另外,从投资者个人角度而说,学会自我保护也是非常关键的股市生存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