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浙江尝鲜 首批“柜台地方债”揭开面纱)
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消息,3月22日,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财政厅先后在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商业银行柜台市场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债)。
据悉,本次招标发行的宁波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3年,发行利率3.04%,投标倍数37.46倍,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含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5.4亿元,面向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3亿元。工商银行(行情601398,诊股)、农业银行(行情601288,诊股)、建设银行(行情601939,诊股)、宁波银行(行情002142,诊股)等四家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支持本次债券柜台分销。
本次招标发行的浙江省棚改专项债券,期限5年,发行利率3.32%,投标倍数28.8倍,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含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11亿元,面向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11亿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行情601328,诊股)、兴业银行(行情601166,诊股)、浦发银行(行情600000,诊股)等七家柜台业务开办机构支持本次债券柜台分销。
柜台投资者可于3月25日-3月27日在柜台承办银行的营业网点及电子渠道认购上述两期债券。
2019年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公开发行的地方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发行的相关要求。
业内认为,宁波市及浙江省率先实施地方债柜台发行,标志着地方债投资群体扩容至个人和中小机构,在落实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推进地方债投资者主体多元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此外,两期债券率先成功发行也为后续地方债柜台发行工作积累了可参考可推广的有益经验。
据了解,近期,四川省、陕西省、山东省及北京市也将陆续启动地方债在商业银行柜台市场的发行工作。
作为国家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中央结算公司长期服务于政府债券市场,承担地方债总托管人职责,全力支持地方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司京、沪、深三地协调联动,累计服务支持地方债发行登记量超过20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