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漏报统计数据 新光海航人寿、百年保险资管收监管函)
因漏报统计数据,新光海航人寿和百年保险资管收监管函。
4月10日,银保监会发出两份监管函,一份给了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光海航人寿”),一份给了百年保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百年保险资管”)。
监管函内容显示,在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监管统计数据时,新光海航人寿漏报业务类科目数据,百年保险资管漏报“受托管理非保险资金”科目数据,因此违反了《保险统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信息”的规定。
对此,银保监会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在完成数据补报后,应立即整改监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数据报送流程,明确监管数据报送责任制,严格数据报送工作问责,确保监管统计数据报送质量。另外强调,两家公司应建立健全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强化监管统计管理,严格落实监管统计制度,建立严密的统计相关文件管理流程和归档、交接制度,保障监管统计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发出的两份监管函的落款时间均在4月1日。根据要求,上述两家公司自监管意见发文之日起15日内,需将整改情况报告至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