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资委: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兑付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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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国资委: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兑付违约事件)

陕西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债券融资管理防控债务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各企业要根据实际用款需要和还款能力,合理规划发债规模和节奏,规划好各期债券发行和兑付衔接,坚决防止发生债券到期兑付违约事件。

通知称,近期债券市场发生部分企业违约事件,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防止发生违约行为,确保债券如期兑付,请各企业抓紧自查,梳理未来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等情况,分析自身偿债风险,审慎评估偿债能力,做好风险处置预案。对未开展发行债券工作的企业,要加强对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的研究和预判。

通知要求,各企业对发行债券应于债券兑付日30天前明确偿债资金来源,对于可能影响兑付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债券监管部门及省国资委报告。

通知要求,债券存续期内,各企业要严格按照发债方案和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其中置换高成本存量债务的资金比例不能过低。要合理确定债券发行窗口和到期的期限,平滑还款压力,确保成本可控,确保兑付资金可控充分。要最大限度压缩闲置资金规模,控制负债总额,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通知表示,省国资委将坚持严格的负债率警戒线管控制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省国资委确定的警戒线的企业,以及盈利能力较低,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省国资委建立债券发行工作会审会和联签制度,从严审批。

通知提出,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期限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债券类产品,由省国资委审批;省属国有全资、控股或参股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由省国资委及其他股东出具股东意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其他债券融资工具等短期债券类产品,继续授权企业董事会决策。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资运营公司)11月14日在发给省属企业债权人的信件中称,近期,河南省发生了债券违约事件,对此山西省高度关注,立即对下辖省属国企债券进行梳理排查,提前介入风险处置干预。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将积极覆行好出资人职责,营造山西省属企业良好的信用环境,充分保障权人权益。

信件还称,山西国资运营公司作为履行出资人管资本职责的特殊机构,将持续加大省属企业债务防控力度,做到提前15天预警,并调动省属国企形成合力,形成强大资金池。在山西国资运营公司强力协调下,山西国有企业有足够的实力,确保到期债券不会出现一笔违约。

(作者:杨志锦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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