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谈对澳葡萄酒、大麦贸易救济案:充分保障各方权利,调查结论客观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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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务部谈对澳葡萄酒、大麦贸易救济案:充分保障各方权利,调查结论客观公平公正)

中国自11月28日起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临时反倾销税,12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在本案中,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而针对对原产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双反案,高峰指出,调查机关充分保障各方权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给予各方充分的机会参与调查,客观、公平、公正地得出调查结论。

商务部11月27日宣布,自11月28日起对澳大利亚输华葡萄酒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澳大利亚贸易部长伯明翰表示,这种做法违背了中澳FTA以及WTO规则。此前,堪培拉方面还称可能会向WTO寻求仲裁。

在12月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高峰就此回应称,根据国内相关产业申请,2020年8月18日,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20年11月27日作出初裁,决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为自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中方调查机关将按照法律程序,对本案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确定最终反倾销措施。

高峰强调,在本案中,商务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立案、调查,采取相关措施,充分保障各利害关系方的合法权利。欢迎包括澳方在内的各利害关系方依法继续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澳大利亚贸易部长日前表示,就中国政府针对澳大麦关税问题,澳政府仍继续计划向世贸组织提起申诉。

高峰就此回应称,对原产于澳大利亚进口大麦双反案是中国商务部在收到国内相关产业申请后,依法发起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充分保障各方权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给予各方充分的机会参与调查,客观、公平、公正地得出调查结论,并采取相应贸易救济措施。该案立案、调查、裁决等均依据中国相关法律进行。

(作者:夏旭田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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