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证大投资等11家私募被协会注销,不得重新登记)
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注销北京钦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1 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
2018 年3 月27 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 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 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协会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现有北京钦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1 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 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协会将注销该11 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上海证大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亦在其中。启信宝显示,戴志康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75%股份。
2019年9月1日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通报了“证大公司”案件侦办情况。
(延伸阅读:2019年9月1日《证大集团董事长戴志康等投案自首,上海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存立案》)
今年4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在官网发布受理公告称,其于2020年3月26日受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的戴志康、陆卫丰、顾文俊、郁耀、张艳华5人集资诈骗一案。
(作者:谢水旺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