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刑法修正案草案:十二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新增一项规定)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12月22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审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均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
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怎么办?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审稿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今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审稿相比于二审稿,增加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形。
未成年人犯罪,如何矫治也是关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三审稿规定,未成年人实施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草案同时明确专门矫治教育的专门场所实行闭环管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三审稿还加大涉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针对现行刑法中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草案三审稿规定,适当提高五个犯罪的刑罚,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
具体而言,现行刑法对上述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大多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草案三审稿修改刑期上限,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与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商标法等衔接,草案三审稿还增加侵犯服务商标犯罪规定,完善侵犯著作权罪中作品种类、侵权情形、有关表演者权等邻接权的规定。
此外,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有关犯罪门槛规定,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量刑的标准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加情节。
(作者:王峰 编辑:钟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