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港府将为新冠疫苗设立保障基金 罕见不良反应者可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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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林郑月娥:港府将为新冠疫苗设立保障基金 罕见不良反应者可获赔偿)

为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市民提供快速经济支援。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2月23日晚间表示,特区政府订立新规例紧急使用新冠疫苗,并为新冠疫苗成立保障基金,为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市民提供快速经济支援。

香港特区政府此前已与内地疫苗生产商科兴Sinovac签订750万剂量的采购协议。该公司以灭活技术制造疫苗,首批100万剂将于明年1月到港。同时,港府已订购复星医药、德国BioNTech及辉瑞合作研发的mRNA核糖核酸疫苗,已签订了750万剂量的采购协议,首批100万剂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到港。

林郑月娥指出,特区政府刚与阿斯利康(AstraZeneca)签订采购不可复制性病毒载体的新冠病毒疫苗协议,可供应750万剂。特区政府已成功采购三间不同技术平台,总共2250万剂疫苗。未来特区政府将会继续寻找第四款疫苗,希望足够香港人口两倍使用。

此外,特区政府将修订599K章紧急使用疫苗,以购入疫苗作紧急之用,规例有效1年,至2021年12月31日。特区政府将赋权食物卫生局批准合资格疫苗作紧急使用,将根据客观医学数据,参考顾问专家委员会、香港以外药物监管机构的做法以及当地疫苗使用情况,指明用途。

市民担心接种疫苗有严重不良反应,可向当局寻求支援,法律上可追究。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将在知情下接种疫苗,并设立监察机制。特区政府将成立保障基金,稍后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市民若出现罕见不良反应,经过专家评估后,将获得保障基金的快速经济支援。

据悉,财委会就疫苗计划已批出84亿港元,但她坦言,目前未能评估是否足够,尚未能公布保障基金的具体金额。

在紧急使用下接种未注册疫苗,疫苗厂可免责属于国际惯常做法。目前英国、美国及加拿大等国均已设立疫苗赔偿基金,一旦发生疫苗相关的严重事故,政府会提供赔偿。

林郑月娥表示,疫苗是否有效应该“讲数据、讲科学”,专家委员会会看不同疫苗的数据,是否在相关国家作紧急用途,因此市民不应根据疫苗的来源地作决定。

她解释道,特区政府的疫苗接种计划,按照情况、组群、环境、抵港时间来安排疫苗种类,未必能在同一时间内提供多款疫苗供市民选择。据了解,特区政府将为接种疫苗的市民在电子系统进行记录,创新科技局正建构电子系统,该系统将包括病毒检测报告、疫苗注射记录。

为了开展大规模疫苗接种计划,特区政府已展开筹备工作,并已成立专责工作小组,食物卫生局局长陈肇始负责医学相关工作,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负责统筹执行,直接向特首汇报。专责工作小组亦包括三位非政府的成员,包括安老事务委员会主席林正财等。

特区政府专家顾问之一、香港中文大学何鸿燊呼吸系统科讲座教授许树昌表示,新冠病毒抗体持续效用暂时未知,疫苗可以减低严重并发症的风险。香港专家委员会将在未来检视更多数据后再作建议。他表示,曾确诊人士亦有再感染风险,建议确诊人士在康复后90日可以接种疫苗。

(作者:朱丽娜 编辑: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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