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中法水务:IPO前增资存疑 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
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中法水务”)拟冲击A股市场。《大众证券报》记者发现,公司自2006年4月改制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以来,共发生过一次股权转让及一次增资,两次股权变动间隔时间十余年,增资价格反而低于前次转让价格。另外,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时隔12年增资价格不升反降
立足于常熟本地的水务市场的江苏中法水务,主营业务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业务、污水处理业务、水务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业务和智慧水务业务。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城东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及偿还银行借款。
在申报IPO一年前,常熟市江南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常熟江南水务”)曾以其持有的四个污水厂作价40617.69万元向常熟中法(江苏中法水务前身)增资,增资价格却低于12年前的股权转让价格。
2006年11月,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发[2003]9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自来水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引入战略投资者,城建公司将其持有中法水务49%的股权以60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法投资(常熟),价格为2.23元/股。2018年4月,常熟江南水务将其持有的4座污水厂按评估值40617.69万元作价出资,认缴发行人18631.97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占出资额的24.20%,价格为2.18元/股。
增资后不久,2018年7月10日,城建公司、中法投资(常熟)、常熟江南水务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了各发起人持股数、持股比例、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重大事项。城建公司持有江苏中法水务40.80%股权,系控股股东;城投公司通过城建公司控制发行人40.80%股权,通过常熟江南水务控制发行人24.20%股权,系间接控股股东。
在更新的招股说明书中,江苏中法水务对定价的合理性进行了解释:“国有股权转让通过进场挂牌竞价交易实施,由中法投资(常熟)竞得,转让价格具有合理性。”“增资价格以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批复为定价依据,具有合理性。”
招股说明书显示,常熟江南水务是2009年7月由城投公司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常熟江南水务改制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对中法水务的股权投资、污水处理相关设施、房屋建筑物等。在公司改制设立前后,常熟江南水务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委托其他单位运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泵站。不过,在上述增资中,常熟江南水务并未将4座污水厂相关配套的污水管网、泵站等相关资产一并注入江苏中法水务。
进一步查询招股书发现,常熟江南水务在2017年至2019年及2020 年 1-6 月均位列江苏中法水务前五名客户,其中在增资前的2017年为第一大客户(图1),不含税销售金额为5331.4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8.47%,在增资后销售金额占比逐渐降低,到了今年上半年已降至1.16%,仍在前五大客户之列。
图1: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从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来看,江苏中法水务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均逐年下降。
具体来看,2017-2019年及2020年1-6月,江苏中法水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图2)分别为12.51%、10.11%、9.54%、3.93%,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20元/股、0.17元/股、0.18元/股、0.08元/股。
在供水价格方面,我国相继制定了包括《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在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1810号),政府制定供水价格时,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为净资产利润率8%-10%(其中,主要靠政府投资的,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6%;主要靠企业投资的,包括利用贷款、引进外资、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方式筹资建设供水设施的供水价格,还贷期间净资产利润率不得高于12%)。
近年来,江苏中法水务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供水深度处理项目和污水处理项目。招股说明书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的账面金额为77764.22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1.43%。未来在建工程陆续投产转入固定资产,将导致公司折旧成本增加。根据公司自来水供水、污水处理业务的定价原则和价格调整机制,符合价格调整条件时,公司可申请调整供水价格或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但在价格调整到位前,公司收入增长可能无法完全弥补在建工程陆续投产转固后增加的成本费用,从而可能导致公司利润水平出现暂时性下滑。
江苏中法水务在招股说明书中表示,募投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会导致折旧费用增加,且随着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净资产进一步增加,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出现下降的情形。
那么,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原因是什么?是否符合《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关于供水企业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应当为净资产利润率8%-10%的相关规定?常熟江南水务2018年4月以其持有的四个污水厂作价40617.69万元向常熟中法增资,为何未将4座污水厂相关配套的污水管网、泵站等相关资产一并注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致函江苏中法水务招股书对外披露的董秘邮箱,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记者 蔡方
图2:净资产收益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