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刚玻璃第一大股东将变更 投资者索赔案静候开庭)
2月24日,金刚玻璃发布公告称,欧昊集团于2月2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4.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本次权益变动后,欧昊集团持有公司1084.35万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2%。目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该局面暂不发生变化。
在2月22日,金刚玻璃还公告,公司股东拉萨金刚与欧昊集团达成股权质押诉讼调解协议,约定拉萨金刚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315.49万股所有权转让给欧昊集团,用于清偿欧昊集团债权。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欧昊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除此之外,欧昊集团披露有意向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拟增持股份不低于2600万股。
而此前,金刚玻璃受股东占用资金等影响,经营业绩连续几年呈亏损状态。2019年公司净利润亏损0.90亿元,近期公司发布的2020年业绩预亏报告称,预计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8923.55万元至1.21亿元。
金刚玻璃在公告中表示,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处于战略调整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下游产业链企业存在复工滞后、订单延后等情形,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已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分别进行坏账和资产减值准备。
对上述情况,业内人士分析,欧昊集团或将在业务发展、资金等方面利用优势地位和资源为金刚玻璃提供支持,进一步拓展金刚玻璃经营规模和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推动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眼前危机有望得到缓解。
金刚玻璃于2020年4月17日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连续三年虚增利润超过1亿元,且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金刚玻璃立案调查后,大众维权易栏目已经启动受损投资者索赔登记活动。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从证监会调查结果来看,金刚玻璃的财务造假比例较高,对股民的权益损害较大,公司及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承担对股民投资损失全额赔付的责任。目前公司在新入驻的欧昊集团支持下,有很大可能走出低谷,这对参与诉讼索赔的投资者来说是利好消息。
据刘鹏律师介绍,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投资者诉金刚玻璃虚假陈述案件开具了立案通知,目前静待一审开庭通知。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15年8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金刚玻璃股票,且于2019年1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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