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抚钢索赔案新增138例 涉诉金额合计近1.35亿元)
ST抚钢(600399)3月4日发布收到应诉通知书公告。公告显示,沈阳市中院新增受理138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合计2033.62万元。
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有大批股民向ST抚钢发起诉讼索赔。截至上述公告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764例,法院已受理的该案件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为1.35亿元。
法院已陆续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鉴于诉讼案件尚未判决,ST抚钢在公告中表示,目前无法预测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投资者诉ST抚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缘由,是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公司自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在对ST抚钢下发的相关处罚文件中,措辞极为严厉:“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向记者透露,自2020年12月份以来,此前参与ST抚钢索赔案的投资者已陆续收到沈阳市中院一审判决书。部分投资者认为一审判决ST抚钢对投资者差额损失的17%承担赔偿责任的判赔比例较低,已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未提起上诉的投资者,基本已于2021年春节前收到了赔偿款。
根据一审判决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2011年04月1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抚钢,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刘鹏律师同时提醒,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
此外,根据ST抚钢在1月26日发布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在5.3亿元至5.9亿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75.48%至95.34%。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在4.75亿元至5.15亿元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约为127.18%到146.32%。
业内人士分析,ST抚钢业绩预增,说明此前的破产重整非常成功。对此,刘鹏律师表示,这对索赔维权的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件好事,对判决以后的赔付能力也提供了保障。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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