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收到实名举报投诉 迪阿股份被指品牌历史相关造假宣传长达数年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尹珏 2021-04-16 2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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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本报收到实名举报投诉 迪阿股份被指品牌历史相关造假宣传长达数年)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股份”)日前更新招股说明书,公司在冲击IPO过程中,内控问题屡屡引发争议,本报报道了其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等诸多问题后,明镜财经工作室又接到来自上海的曹菁先生实名举报,其发来电子邮件举报材料称迪阿股份提出的“一生只送一人”等理念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对迪阿股份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同时,曹菁还举报称迪阿股份关于品牌诞生提前至少二十年,相关虚假宣传持续长达数年。

独特“营销理念”被投诉“抄袭”

迪阿股份在招股书中称,公司将“男士一生仅能定制一枚”,逐渐形成的DR品牌与“一生.唯一.真爱”、“一生只送一人”等情感内涵作为公司品牌与其他钻戒的品牌区隔。其称通过经营理念和销售模式的创新,一方面突出了 “一生.唯一.真爱”的爱情观;另一方面更高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树立了独特的品牌形象和竞争优势。

迪阿股份引以为傲的营销理念的“竞争优势”却被来自上海的曹菁实名举报涉嫌抄袭。曹菁在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举报材料中指出:2011年1月,其已经开始宣传一生只能登记一人,一辈子不能更改的爱情登记理念,并拥有作品《建立全世界唯一的爱情信仰登记机构》。

曹菁认为:“迪阿股份提出‘一生只送一人’等理念源自其作品《建立全世界唯一的爱情信仰登记机构》。”

在邮件中他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关于该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图片,证书图片显示:该作品登记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创作时间为2006年8月25日。

曹菁告诉记者:“2011年1月,我已经公开宣传了一生只能登记一人,一辈子不能更改的爱情登记理念,而DR钻戒微博2012年5月才出现了DR钻戒‘一生只能购买一枚钻戒’理念。因此该理念涉嫌抄袭我已公开宣传的爱情登记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迪阿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拥有一项文字作品“真爱协议”的著作权,该项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深圳市戴瑞珠宝有限公司,“真爱协议”创作及首次发表时间为2010年4月8日,该作品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5-A-00184805,显示登记日期为2015年(见图一)。

图一:招股书截图

需要指出的是,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真爱协议”的创作日期——2010年4月8日,正是深圳市茵赛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改名“戴瑞有限”,即公司前身)的成立日期(见图二),企查查显示,当时其经营范围为市场营销策划,尚未涉及珠宝经营业务。

图二:招股书截图

成立当日即能创作发表助力一年后公司转型的珠宝业务文字作品,“神来之笔”颇让人赞叹。

事实上,证监会发审委也曾就迪阿股份“一生只送一人”、“一生仅能定制一枚”“一生只能购买一枚钻戒”等理念提出的背景和原因、是否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冒用他人设计理念、创意,是否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等问题提出过问询。

迪阿股份在回复函中表示,自从2018年10月起,公司法务部负责人也收到了相关自然人的投诉,但是认为其未能提供有效及充分证据,也未提起正式的争议解决程序,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有关前述理念的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同时,迪阿股份在回复中也承认“‘一生只送一人’、‘一生仅能定制一枚’、‘一生只能购买一枚钻戒’等理念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公司未就该等理念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对此,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析认为,《建立全世界唯一的爱情信仰登记机构》的著作权登记证书表示曹菁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但是“一生只送一人”应属于经营理念,不属于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同时,这也代表该经营理念不具有排他性,意味着DR股份的“一生只送一人”等营销理念,其他公司在不侵犯知识产权的前提下,也可以复制和运用。

不过,曹菁向记者坚持认为迪阿股份不仅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而且销售模式涉嫌违法,他表示不排除运用法律手段起诉迪阿股份。

虚假宣传品牌历史长达数年

在电子邮件中,曹菁还举报称:“DR钻戒‘大规模’虚假宣传自己的品牌历史长达数年。”

迪阿股份招股书也曾披露:2018年6月27日,公司因手机官网上宣传的品牌诞生时间和香港戴瑞成立时间等内容与事实不一致,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41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不过,对于当初是如何宣传公司品牌成立的时间及相关不一致的内容,招股说明书中未进行任何说明。

从曹菁提供的2015年8月12日,2017年4月17日和6月1日的戴瑞有限官网截图看,其官网曾如此介绍公司品牌的历史:“戴瑞珠宝隶属于香港戴瑞珠宝集团,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裸钻高级定制”、“早于上个世纪90年代,戴瑞珠宝便在香港从事裸钻高级定制,搜集来自世界各地的珍稀钻石。这些卓越品质的钻石,戴瑞珠宝只提供给少数专属的顶尖珠宝商(见图三)。”

图三:曹菁提供的网络截图

招股书和企查查数据显示,迪阿股份的成长脉络为——2010年4月,张国涛和金冲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茵赛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7月21日,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戴瑞珠宝有限公司”(即戴瑞有限),经营范围才增加了珠宝、钻石铂金、黄金、银与其饰品等的购销等业务;2019年7月31日,戴瑞有限更名为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而香港戴瑞则是迪阿股份的三级全资子公司,该三级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31日,截至迪阿股份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这意味着,按照曹菁提供的迪阿股份官网截图上显示的有关“早于上个世纪90年代,戴瑞珠宝便在香港从事裸钻高级定制“等品牌宣传,DR品牌历史至少向前提前了二十年。

在曹菁的举报材料中,他提供了2016年、2017年,两次对于DR钻戒官网品牌历史的虚假宣传情况进行公证的视频录相证据,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得到的证据是,DR钻戒可能早在2012年就开始虚假宣传自己的历史。之后包括2013年的证据、2014年的证据、2015年的证据,我们都采集到了。2017年夏天,我开始向深圳市相关市场管理部门举报,公司2018年才被处以414元的行政处罚,而我公证费用及来回路费花费近万元,迪阿股份更是未对此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公开道歉及澄清,长期虚假宣传、欺瞒消费者的违法成本如此之低。”

记者发现,从曹菁提供的相关百度搜索的截图来看,在百度上输入“戴瑞 90年代”字样,相关的搜索结果高达1820个,而有关“香港戴瑞珠宝集团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的文字早在2014年的网页中就已经出现(见图四)。

图四:曹菁提供的网络截图

招股书中,迪阿股份也承认官网上有关品牌成立时间和相关内容的宣传属于“虚假广告”,但是认为这属于“表述不严谨”。同时认为“因为撤销广告用语,实际产生的影响较小。”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2021年4月15日在百度搜索上输入“戴瑞 90年代”字样,仍能发现迪阿股份声称已经在官网上删除的有关品牌成立时间的”不实内容”在不少网页上传播。 比如www.daikela.com/dklnews/30.html网页、地址为blog.sina.com.cn/dairuihunjie的新浪博客页面等等(见图五)。

图五:网络截图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指出:“虽然迪阿股份虚假宣传品牌成立的时间,只被判罚414元,受到的行政处罚力度很小,但是虚假宣传行为本身对于公司品牌美誉度会有‘杀伤力。’”,他甚至反问:”对于一个以真爱为信仰的珠宝公司,此前其多年宣传的公司品牌成立的历史都不能‘保真’,又如何能让人相信其品牌打造的有关‘一生.唯一.真爱’的宣传?”

就上述问题,《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致电并致函迪阿股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记者 尹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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