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高层动态 - 央行 - 正文

“网红”碳中和债最新消息,中国交易商协会鼓励发行中长期产品

来源:汇通网 作者:和尚 2021-03-19 15:05: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汇通网讯——针对近来债市“新宠”碳中和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周四发布通知,明确该类债券募集资金要确保用于低碳减排领域;同时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原标题:“网红”碳中和债最新消息,中国交易商协会鼓励发行中长期产品)

随着中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时间表明确,金融政策的支持也明显发力。2月初银行间市场“碳中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率先亮相,相关公司债和金融债也先后登场,一时间碳中和债俨然成为债市“网红”。

针对近来债市“新宠”碳中和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周四发布通知,明确该类债券募集资金要确保用于低碳减排领域;同时鼓励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
    
刊登在交易商协会网站的通知要求,碳中和债募集资金应全部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可持续建筑、工业低碳改造等绿色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及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募投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且聚焦于低碳减排领域。



具体来说,上述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清洁能源类项目(光伏、风电及水电等)、清洁交通类项目(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货运铁路和电动公交车辆替换等)、可持续建筑类项目(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工业低碳改造类项目(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
    
交易商协会为碳中债发行提供的鼓励措施还包括:开辟绿色通道,统一注册标识;避免期限错配,鼓励发行中长期产品;若用于偿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可适当发行短期限产品,但应合理考虑产品期限的匹配度,拟偿还债务到期日应早于短期限产品的到期日。
    
另外,鼓励企业注册发行以碳减排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的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结构性债务融资工具创新产品。在满足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机制要求的情况下,资产支持票据(ABN)可通过发行前变更或备案转为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含碳中和债)。
        
今年2月银行间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先后启动了非金融企业的碳中和债发行。国开行今日则首开政策性银行发行先河,首期“碳中和”绿色金融债,三年品种中标利率3.07%,较二级低近17个基点(bp)。
    
碳中和债指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的债务融资工具,需满足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和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四大核心要素,属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子品种。

近年来中国绿色债券规模稳步增长,产品类型日益丰富,2020年末余额8,132亿元,全球排名第二位。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观点


业内人士认为,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券的“升级版”,确实面临着黄金发展机遇期,但在发展初期也需做好政策配套,创新的同时亦要防止再现金融乱象,相关的规则和约束机制以及监管要跟上,打牢基础方能行稳致远。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称,“高楼平地起,需要打好基础、起好步,”碳中和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就是要健全市场制度,补齐监管、法律短板,压实金融机构、服务中介、监管等各方责任,严格把关绿色项目准入、评估、审计等。    

周茂华介绍称,碳中和债券是绿色债券的创新品种,主要特点是稀缺性和高标准。与此前的绿色债券相比较有几点不同:范围相对小,但资金用途和目标更为明确;发行更为严格,发行前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认证;资金使用透明度更高。   
    
他指出,碳中和债券发行、管理的高标准,信息披露的高透明度,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有助于提升债券投资吸引力,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国内绿色项目融资需求巨大,通过绿色债券金融创新发行,培育绿色债券市场将为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引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方面向绿色低碳转型。
    
他还认为,对于企业而言,碳中和债券创新发展,拓宽企业绿色项目融资渠道,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政府而言,政府相关政策支持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效果,引导更多社会闲置资金参与绿色项目,实现公共政策目标、产业政策目标和社会效益等多方平衡。
   
周茂华谈到,碳中和债券市场发展离不开透明、完善交易规则和健全的法律、监管制度,“以往出现过一些金融乱象,很多是金融创新发展快,监管法律制度没跟上。”
    
他还指出,碳中和债券市场发展还要防范“假绿色项目”,碳中和债券底层资产“绿色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在绿色项目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前,需要一定政策扶持,降低项目发展成本;同时,金融机构也要提升“绿色项目”的鉴别能力。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团队最新报告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团队在最新报告中指出,由于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的融资成本较普通债券没有降低,同时绿色债券认证等其他复杂的要求存在,客观来看市场发行动力受限。另外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调查,绝大多数投资者采取绿色投资仍是出于降低风险的考虑,关注绿色债券投资带来的超额收益的机构参与热情并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中金公司认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首先标准制定向国际标准靠拢,债券发行引入国际认定机构。其次,大力发展创新绿色债券指数、ETF等产品。再者,制定发行人和投资方绿色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完备透明的披露制度也有利于吸引外资进入市场。

中国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此前曾表示,央行正在研究修订《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预计2021年可印发,将综合评价金融机构的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等业务的开展情况,适度扩大使用场景;将来创设货币政策支持工具时,可将业绩评价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中金公司预计,伴随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始布局绿色金融,预估后续绿色债券的规模有望得到快速增长。今年以来,绿色金融债券发行规模已经有明显增长,1-2月新发绿色债规模合计363.43亿元,同比增36%。考虑政策推行力度明显提升,推测2021年全年的发行或超6000亿元人民币。

中金公司指出,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深化,绿色信贷、绿色基金向绿色债券市场的转化将更为频繁,同时还会带动相关衍生领域的创新,包括绿色债券指数、绿色债券基金等发展,进一步丰富投资者的工具箱。
    
中债估值中心周三起试发布“中债-碳中和绿色债券指数”,该指数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上市的碳中和绿色债券组成。经估算,截至3月12日,该指数15只成分券募集资金所投绿色项目建成运营后,可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821万吨。
    
中金公司称,目前在绿色债券发行方面有较多激励政策,也多意在促进发行;而针对发行成本并没有明显下行的情况,更需要从需求端入手。建议未来国内监管政策可以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在投资考核指标中加入绿色金融投资比例的约束,推动投资者更加积极投资绿色金融产品。

该投行并认为,在投资方面,可学习境外经验,在发展初期给予一些切实政策优惠,出台诸如税收减免等直接的补贴政策或者在相应监管指标方面一些优惠政策。政府可以主导设立绿色债券投资基金,或者对市场化机构设立绿色投资基金/资管产品也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