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造假、夸大宣传被罚1540万元 中潜股份投资者可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许立婷 2021-06-01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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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年报造假、夸大宣传被罚1540万元 中潜股份投资者可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中潜股份(300526)近日发布公告称,5月2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次调查历史七个月,最终查明公司涉嫌2019年年报因虚增营业利润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收购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存储”)披露的相关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行为。

根据广东证监局调查,中潜股份在2019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3728.7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154.28万元,导致营业利润虚增2574.4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2.08%。

2019年,关联方中天装备、惠州雅妍均与中潜股份发生了较为密集的关联交易,但中潜股份均未进行披露。

此外,2020年3月,中潜股份曾披露拟收购大唐存储,市场解读为公司向芯片领域转型,引发其股价大幅上涨。在公告中,中潜股份称“大唐存储也是国内少数掌握商用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公司”。经证监会调查,该商业最高安全等级国密商用算法芯片技术的所有权不属于大唐存储,大唐存储需经授权使用并支付授权费。因此,上述公告中关于大唐存储掌握商用技术情况的描述不严谨,夸大了标的公司大唐存储的技术优势,严重影响投资者对收购事项及标的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趋势的判断,构成误导性陈述。

同时,在解释“大唐存储近一年又一期亏损的主要原因”时,中潜股份称,“投入上亿元资金进行新一代高性能、高安全企业级和行业级存储控制芯片的研发,研发费用投入大。”实际上,大唐存储投入的上亿元资金,主要是用于支付IP技术的授权费用,并非进行自主产品研发。账务上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未进行摊销。根据大唐存储2019年及2020年一季度的利润表,其中的研发费用不包括该IP技术授权的摊销,且研发费用支出虽然较大,但并非导致大唐存储连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基于上述涉嫌违规事实,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中潜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顺、时任总经理、董事仰智慧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150万元的罚款。合计拟罚款总金额为1540万元。

鉴于预处罚已经下达,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中潜股份,且该期间内未全部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加索赔。最终索赔条件将以法院判决为准,律师将在公司收到正式处罚后,代投资者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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