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性判决 审计机构被罚 欢瑞世纪投资者可放心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许立婷 2021-06-03 1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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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示范性判决 审计机构被罚 欢瑞世纪投资者可放心索赔)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投资者诉欢瑞世纪(000892)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示范性判例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投资者胜诉,赔偿比例在60%左右。此外,负责对欢瑞世纪重组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兴华所”),近期也受到了证监会处罚。王智斌律师表示,投资者可追加兴华所为共同被告。

法院对欢瑞世纪索赔案实施了示范性判决制度,并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系统性风险的扣除比例和投资者损失进行了核定。最终,法院对投资者诉欢瑞世纪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示范性判例一审投资者胜诉。据了解,示范性判决制度,是指法院在处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和判决,判决生效后,后续的同类诉讼将按照判决确立的裁判标准快速处理。此举将加快投资者索赔速度。

欢瑞世纪索赔案可以追溯到2016年。彼时,欢瑞世纪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欢瑞影视股东所持有的欢瑞影视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然而,从2013年至2016年,欢瑞影视连续4年通过虚增营收、虚构收回应收款项等手段进行业绩“注水”,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经证监会查明,欢瑞世纪虚增2013年营收6939.62万元,虚增2014年营收2789.43万元。此外,欢瑞影视累计虚构收回应收款项5150万元,造成2015年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并造成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虚增利润总额2835万元。

因上述违法违规事项,欢瑞世纪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此带来众多投资者的诉讼索赔。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7月17日期间买入欢瑞世纪,且于2017年7月1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8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欢瑞世纪重组提供审计服务的兴华所进行了处罚。证监会责令兴华所改正,没收审计业务收入208.83万元,并处以626.49万元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志文和贾俊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在王智斌律师看来,兴华所被罚,后续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有可能被投资者方一同列为被告。

欢瑞世纪近年来盈利不断下降。据公司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8亿元,同比下降65.8%,降幅较上年同期扩大;净利润亏损7.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42.40%,亏损幅度进一步扩大。不过,公司已经对赔付投资者做好准备,公司在2020年度确认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预计负债2452万元。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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