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为何按下基金投顾试点“暂停键”?)
一面是踌躇满志,一面是犹豫不决,俨然成为不同类型基金投顾试点机构的真实写照。
近日,市场传闻,正当券商基金全力推进基金投顾业务时,两家已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质的银行,却选择按下了暂停键。
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共有61家金融机构获得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编码,其中大部分是公募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还有3家银行获取基金投顾试点资质,分别是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与平安银行。
目前,市场猜测按下暂停键的两家银行,或许是招商银行与平安银行。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上述两家银行人士,对方表示相关回复以银行公告为准,个人不予置评。
“事实上,这两家股份制银行都在积极布局智能投顾业务,如何权衡基金投顾与智能投顾的业务边界,已经成为它们的共同挑战。”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人士向记者直言。究其原因,基金投顾业务涉及的投资标的,主要是公募基金与证监会认可的相关产品,而银行智能投顾业务的投资标的更加广泛,囊括银行理财产品、证券类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这意味着银行若全力推进基金投顾业务,可能会牺牲掉部分产品的推介销售业绩。
一位城商行理财部门主管向记者分析,目前制约银行拓展基金投顾试点业务的另一个原因,还有政策风险的考量。近日,相关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展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强化基金投顾业务的负面清单管理同时,还要求基金投顾机构弱化对基金投资组合以往业绩排名与短期业绩表现的“关注”,但这些新政都将对银行拓展智能投顾业务构成新的冲击。
“两家基金投顾试点银行选择观望,并不令银行业感到意外。因为银行需要等待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厘清智能投顾与基金投顾的业务边界,再决定如何让基金投顾与智能投顾实现共存共赢。”上述城商行理财部门主管指出。
记者了解到,银行暂缓推进基金投顾业务,还有一个更现实的考量,部分银行缺乏足够强大的基金投研与基金组合资产配置方面专业人才,担忧基金投顾产品业绩垫底,导致客户流失。
“我们发现自身基金投研实力与基金组合资产配置能力不如基金券商机构,暂时搁置了申请基金投顾试点业务。”一家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主管向记者坦言。
所谓基金投顾,是指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质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与客户协议约定的投资组合策略,代客户选择基金品种开展投资交易,替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并从投资收益中收取相应的顾问服务费。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 月,首批18家基金投顾试点机构合计管理资产规模超500亿元,服务投资者约250万户。
“这些主要是基金公司与证券公司创造的业绩,试点银行在这方面的贡献度相当有限。”一位基金投顾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究其原因,银行需先评估推进基金投顾业务,会否影响自身智能投顾业务发展。
智能投顾,是近年来银行兴起的一项面向个人投资者的资产配置建议服务,即银行先通过客户风险测评与问卷回答,了解他们的投资理财诉求与风险承受能力,再通过智能大数据算法模型,向他们推介相应的投资组合,供个人投资者作为资产配置的参考。
“智能投顾与基金投顾在资产配置风格方面有较高的相似性,比如两者都将产品风格设定为保障类、稳健类、灵活配置类、积极进取类等。但两者最大的不同是,智能投顾所涉及的投资标的相当广泛,除了公募基金,还有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与结构性存款产品等,但基金投顾产品则仅限于公募基金与证监会认可的相关品种。”上述基金投顾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意味着银行若全力推进基金投顾试点业务,则可能造成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推介销售空间受到较大制约。
上述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主管告诉记者,目前,基金投顾试点与智能投顾的银行客群具有较高的重合性,且很多银行客户根本分不清基金投顾试点与智能投顾的差别。他们特别担心一旦基金投顾业务出现亏损,这些银行客户就会问责银行,为何不将资金投向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其他产品来分散风险。
“围绕这个问题,我们内部也做了多次讨论,至今仍没有找到妥善的解决方案。如何让银行客户有效区分基金投顾与智能投顾的差别,并明确两者所面临的投资风险是不同的。”上述理财子公司业务主管告诉记者。而且理财部门也担心银行若全力推进基金投顾业务,可能会削弱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销售业绩。
记者获悉,部分银行高层还有另一个顾虑,就是自身基金投研与基金组合配置能力不如券商基金,若银行基金投顾试点业绩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行业排名垫底,很可能会损坏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品牌形象与客户认可度,反而得不偿失。
“所以我们一直对申请基金投顾试点资质犹豫不决,短期内不大可能递交申请。”前述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业务主管指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两家基金投顾试点银行选择按下暂停键,另一个原因是近期基金投顾监管政策频出,或给自身智能投顾业务拓展带来一定的冲击。
此前,多地证监会下发《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基金投顾业务必须遵守六大底线:一是业务开展主体为基金销售机构;二是标的基金为基金销售机构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三是服务对象限于该机构的基金销售业务客户;四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与客户单独签订合同;五是不得就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服务单独收取费用;六是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的业绩,不得提供调仓建议。
此外,《通知》要求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在年底前,令存量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满足《通知》上述六大要求。
“获取基金投顾试点的银行,若在智能投顾的基金投资组合推介环节存在违反《通知》的行为,是否得在年底前做出相应规范整改,还需要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的操作指引。”上述基金投顾业内人士认为。他听说,有基金投顾试点银行正向银保监会反映上述顾虑,希望监管部门之间协商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以便划清银行智能投顾与基金投顾试点的业务边界,保证两者业务拓展过程中不会出现“政策冲突”。
“事实上,《通知》还影响着其他银行申请基金投顾试点的进程。”他表示。按照《通知》要求,不具备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存量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进行规范整改,以满足《通知》相关要求。这是否意味着银行若要申请基金投顾试点,需先将智能投顾业务里的基金投资组合推介操作流程满足《通知》相关规定,同样急需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的操作指引。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多家基金投顾机构下发《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服务业绩及客户资产展示指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涉足基金投顾业务也有着一定的冲击。
按照《征求意见稿》要求,未来基金投顾机构展示服务业绩时,一是不得进行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表现指标排名和规模排名;二是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应展示所有完整年度的服务业绩,展示年化服务业绩时,计算区间应大于(含)1年等。
“以往银行渠道向个人投资者推介公募基金产品时,都会刻意强调相应产品的业绩排名与短期/长期业绩表现,且众多银行个人客户也将这些业绩指标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述城商行理财部门主管向记者直言,若银行在未来基金投顾试点业务操作过程,不能向客户提供这些产品业绩数据,如何说服他们接受银行的基金投顾服务,将成为一大难点。
“我们最担心的是,一旦基金投顾试点业务出现亏损,银行客户反而会认为银行的投研能力不尽如人意,反而转投其他金融机构的基金投顾产品,造成客户流失风险加大。”他指出。
(作者:陈植 编辑:马春园)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