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洗钱:1至5月个人处罚数据分析)
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正经历最后轮次的社会面和专家层面的征求意见,离获得全国人大最终审议通过并正式实施已近在咫尺。“反洗钱法‘2.0版本’正式实施后,反洗钱将成为所有单位和个人的义务和责任。而在实践中,“个人”将被视为风控合规的最后一道防线。
企查查数据显示,2024年1月-5月,反洗钱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中,个人处罚共计171张罚单,剔除未公示职务的4张罚单,共167张罚单公示人员职务,共涉及18个一级职务、30个二级职务。下文以167张罚单为基础,展开对所涉职务及所属条线/部门的汇总及分析。
由于不同类型机构所对应的职务名称有差异,比如银行、支付机构的同类管理及业务部门对职务称呼上的不同,举例来说,银行多数职务表达为“XXXX部总经理”,而支付机构可称为“XXXX部总监”。为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将严格按照不同类型机构对应的职务进行归集,无法统一归集的职位予以单列。
一、人员职务
1、所涉职务总量
企查查数据显示,167张罚单共涉及18个一级职务、30个二级职务(不计党内职务,如党委委员、党委书记)。一级职务、二级职务对应关系和职务对应的处罚频次如下表。
注:统计时间段202401-202405。“频次”是指罚单中该职务出现的次数。
2、高频职务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从单个职务出现的次数来看,167张罚单中、职务频次总计达170次(其中3笔罚单属于“一人多职”情形)。根据所涉职务的出现频次高低,位列前五的分别是:
(1)“部门总经理”共38次,占比22.35%(=38/170,下以此类推)。
(2)“副行长”共28次,占比16.47%。
(3)“部门经理”共21次,占比12.35%。
(4)“副总经理”共16次,占比9.41%。
(5)“行长”共14次,占比8.24%。
注:副总经理包含部门、团队或分公司副总经理;行长包含分行、支行、农商、村镇银行行长。
3、梯队占比统计
如按管理序列将人员职务(一级分类)大致划分为三个梯队,其中:
l 第一梯队包含部门总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等,共8个职务(中心负责人统一归集并入“负责人”项下)。
l 第二梯队包含行长、副行长、联社副主任、联社理事长等,共8个职务。
l 第三梯队包含部门职员、主管,共两个职务。
经统计得出,第一梯队被处罚占比超过一半,比例为55.88%;第二梯队被处罚占比达38.24%,第三梯队被处罚占比为5.88%。
4、大额罚单分布
企查查数据显示,处罚金额大于10万元(含)以上的罚单共7笔,涉及职务包括“部门副总经理/总监”、“执行董事”、“首席合规官”、“部门主管”和“总经理助理”。
二、所属部门
通过对167张罚单的所属部门归集并统计得出:
·总部一级的职务占比32.93%,总部,所对应的职务是指董事长、总行行长/副行长、联社理事长/主任等。分支机构按同口径归集。分支机构对应职务被处罚占比10.78%。
具体到条线来看,运营条线被处罚占比26.95%;其次为业务条线,占比15.57%;“合规+风险+科技”三个条线被处罚占比13.77%。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支行官网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中国、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