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卡被通报批评,牵出了湖北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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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公开通报16款未按要求完成整改APP》。
该通报显示,广东通信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持续开展APP隐私合规和数据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责令APP运营者限期整改,并通知相关应用商店协助督促APP运营者整改。截至通告发出,仍有16家APP未完成整改。
这些未整改的APP中就包括万卡APP,根据通报,万卡所涉及的问题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更有媒体曝光称,万卡APP的借款综合年化利率可高达36.00%。而根据万卡的《贷款协议》,万卡的贷款资方由金美信消金、湖北消金(小鱼儿)、湖北消金等6家机构提供。
据了解,万卡APP与湖北消金的合作已有一段时间。玖富数科集团旗下全资科技子公司特易数科曾于2019年战略投资湖北消金,从而加强对玖富万卡的资金支持。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湖北消金有1700条投诉,其中有不少消费者就是通过万卡接触到湖北消金。值得一提的是,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在别的借贷平台上遭遇36%的超高年化利率。例如在6月5日,一名消费者表示自己在桔多多平台借款4000,利息高达36%,与合同利息严重不符合。该消费者称湖北消金联合桔多多平台乱收取费用砍头息 、咨询担保费,性质恶劣,要求退款赔偿、道歉。
两个与湖北消金合作的借贷平台均被曝光存在收取高额利息的现象,那么具体情况到底如何呢?裁判文书网的一则案例给出了部分答案。
2023年7月14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案号为(2022)陕0104民初15550号的民事判决书,这是湖北消金与一名借贷者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判决书显示,湖北消金与被告通过电子渠道签订《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约定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15万元,借款用于装修类消费。贷款期限不超过37个月,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贷款到期日为发放贷款届满36个月后的次月1日。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3.5%,利息自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这个利率看似合理,但是湖北消金在合同中设置了非常多的限制条款: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借款不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作为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期支付的费用,按罚息利率收取复利。对不能按期支付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贷款人还有权自逾期之日起开始加收滞纳金和违约金:滞纳金每月按贷款剩余本金总额的5‰且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标准收取,以月为单位累计计算,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违约金每日按贷款剩余本金总额的0.5‰的标准收取。
不仅如此,法院也表示,关于湖北消费金融公司要求被告按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罚息、复利等费用的诉请,因合同中约定的利率、罚息、复利等计算标准已超过24%,现湖北消费金融公司主张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于法不悖,应予准许。
显然,法院也认为贷款中“约定的利率、罚息、复利等计算标准”过高。
讽刺的是,湖北消金虽然想尽办法催收,但自己又多次成为被执行人。今年1月3日,湖北消费金融就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6万元。算上本次,湖北消金已被累计执行5次。
据悉,湖北消金在2022年4月、11月两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分别为22.65万元、50万元。2023年6月、8月两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分别为400元、4660元。
此外,2023年7月,湖北消金迎来了重大的人事变化,湖北消费金融董事长蔡碧的任职资格被核准。但新董事长刚上任一个月,湖北消金就吃了罚单。2023年8月16日,湖北消金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