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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遭证监会警示函 因保荐项目北方长龙上市当年即亏损

来源:时代财经 2025-01-17 2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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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发证券遭证监会警示函 因保荐项目北方长龙上市当年即亏损)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

1月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告。

经查,证监会发现广发证券公司保荐的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即亏损。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第七十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此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时代财经查阅资料显示,北方长龙于2023年4月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广发证券为其上市保荐机构。

不过,在上市当年,北方长龙就出现了亏损,也在2024年8月2日,被深交所处罚,出局监管函。

深交所监管函显示,2024年1月30日,北方长龙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3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2000万元。

2024年4月1日,北方长龙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3年度净利润为1050万元至135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650万元至-800万元。

2024年4月23日,北方长龙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154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11万元。

北方长龙在2024年1月31日前披露的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扣非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披露信息不准确且修正不及时。

陈跃作为北方长龙董事长兼总经理、孟海峰作为北方长龙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北方长龙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北方长龙最新2024年三季报显示,其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700万元,同比下降27.1%;净利润亏损1040万元,同比下降256.83%。

(时代财经记者周松清,综合证监会、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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