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解读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25-01-21 14:29: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解读)

经济观察网讯 1月21日,工信部发布内容解读《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地理解和实施《意见》,现对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国信息通信业发展迅速,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行业。应急通信作为保障通信网络稳定畅通的重要手段,是信息通信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应急防灾减灾救灾效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提升应急通信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通信“生命线、指挥线、保障线”,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我国应急通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高效应对了2023年京津冀暴雨洪涝灾害、甘肃积石山地震、超强台风“摩羯”等灾害,有力保障了抢险救灾指挥救援通信畅通,有效满足了灾区公众通信需求。但是,面对极端灾害场景,也暴露出应急通信能力还存在机制体制有待健全、通信网络韧性有待增强、基层保底通信手段欠缺、保障队伍装备水平不高等短板弱项。为切实解决当前应急通信面临的难点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制定出台了本《意见》,以尽快形成强韧有效的极端场景应急通信能力。

二、出台《意见》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意见》立足应急通信工作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旨在解决重点问题、提升关键能力,总体上有三方面考虑:一是突出部门协同,由14部门联合印发,强化部门协作,强调建立跨部门供需对接、信息共享、协同保障机制,形成应急通信工作合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创新突破技术装备为基础,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夯实网络基础为抓手,加快推动补强应急通信短板弱项;三是强化极限思维,重点加强指挥预警、物资装备、保障队伍、基层保底等关键能力,有效提升极端场景应急通信保障效能。

三、《意见》的主要目标有哪些?

《意见》围绕补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提出到2027年,应急通信技术装备实现有效供给,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网络抗毁韧性切实增强,极端场景保障能力大幅跃升,引导应急通信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一是空天地海一体关键技术创新突破,极端条件适用装备有效供给,应急通信特色服务持续拓展;二是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清晰顺畅,部门间衔接协同更加高效,电信企业应急管理改革加快推进;三是灾害易发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水平显著提升,通信网络抗毁韧性切实增强,公网专网协同格局基本形成;四是指挥预警智能高效,队伍力量体系健全有力,跨区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层保底通信能力基本建立。

四、《意见》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意见》部署了4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推动应急通信创新突破。通过推进应急通信技术突破应用、研发推广新型应急通信装备、构建应急通信创新发展平台、推动应急通信产业生态繁荣,促进大应急通信走创新驱动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二是加快应急通信机制改革。通过构建应急通信供需对接机制、健全应急通信协同保障机制、完善资源统筹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电信企业管理制度改革四方面举措,形成衔接顺畅、协同高效、规范有序大应急通信发展新局面。

三是夯实应急通信网络基础。通过增强重点地区通信网络覆盖、提高通信网络抗毁韧性水平、建设专网通信支撑服务能力,筑牢更广覆盖、更高标准、公专协同的大应急通信网络支撑基础。

四是强化极端场景保障能力。通过增强指挥预警、区域保障、队伍实战、基层保底等应急通信关键能力,形成应急决策精准智慧、物资装备跨域投送敏捷、保障队伍战力卓越和基层韧性不断联的极端场景大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五、如何保障《意见》落地实施?

为确保相关任务举措落地见效,《意见》提出了4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电信企业要强化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通信预案体系,各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加大对易灾地区政策倾斜。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应急通信重大项目,电信企业保障资金投入。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健全评价机制,积极奖励先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