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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的泡泡玛特

来源:雪球 作者:基业长青-王巍 2025-06-22 12: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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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理解的泡泡玛特)

泡泡玛特是很多投资者错过的一家现象级消费品公司,目前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也是中国第一家火爆全球的消费品公司。曾经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觉得这就是一家抽盲盒的博彩公司,我们搞不清楚为什么年轻人会喜欢这些丑不拉几的玩偶,想当然的觉得这些都是泡沫、转瞬即逝。现在我觉得这是一种“油腻”,“油腻”就是对于自己不懂的东西,简单粗暴的觉得不值得一提,不屑一顾。我们要保持开放心态和学习热情,避免固步自封,这是泡泡玛特给人多投资者包括我在内上的一课。

一家市值3000亿的公司,产品火爆全球的公司,如果你简单的把它定义为泡沫,那就显得太无知了。抛开泡泡玛特的股价不谈,我们简单分析一下,泡泡玛特这家公司。

商业模式

泡泡玛特是一家孵化、运营IP的公司,IP是什么,IP就是明星,不会有绯闻、不用吃喝拉撒的明星、可以无限复制、随你打扮的明星,然后通过IP进行变现。IP孵化与运营是推动泡泡玛特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盲盒只是其IP变现的一种方式,这是很多人包括我在内对泡泡玛特最大的误解。

这就要回到王宁的那句话“尊重时间、尊重经营”。

泡泡玛特已经成立15年,LABUBU10年,MOLLY20年。THE MONSTERS、MOLLY、SKULLPANDA和CRYBABY四大IP营收过10亿元,13大IP营收破亿元。LABUBU爆火全球,推动THE MONSTERS收入突破30亿元。MOLLY20亿、SKULLPANDA13亿、CRYBABY11亿。

所以关注泡泡玛特,核心在于泡泡玛特能不能持续的打造出火爆的IP?下一个Labubu在哪里?会有下一个Labubu吗?泡泡玛特现有的IP能不能持续火爆?其他公司能否复制和学习泡泡玛特经营IP的能力?

你认为泡泡玛特旗下IP的爆火只是昙花一现,它大概率会从一个利润的高位慢慢的滑坡,直到最终变成一个最稀松平常不过的连锁零售商店?还是认为泡泡玛特已经构建了自己的能力圈、护城河,可以像迪士尼一样持续不断的孵化、运营IP,持续不断的创造自由现金流?这也是投资者评估泡泡玛特长期价值的关键维度。

我个人偏向于后者。泡泡玛特的成功已经印证了泡泡玛特IP运营模式的可持续性。举个例子,为什么已经有10年历史的labubu在2024年突然爆火?是偶然吗?可能有偶然的成分,但泡泡玛特卓越的经营能力才是关键。首先是泡泡玛特找到了适合labubu的材质搪胶毛绒;其次,labubu的爆火其实是从国外到国内(Labubu在曼谷首发引发千人排队,随后话题回流至国内社交媒体,形成“海外火爆—国内热议”的反向传播)、从明星到普通人(自上而下的)。潮玩IP的“自上而下”传播本质是资源驱动的效率游戏,核心在于利用顶层节点的影响力快速建立IP认知,再通过社交媒体实现规模化扩散。为什么lisa愿意持续不断的带货?仅仅是因为lisa个人喜欢,纯自来水吗?2023年,泡泡玛特与美诺国际集团在泰国成立合资公司,美诺集团全球最大的酒店、餐馆以及零售业集团之一。泡泡玛特在海外其他地区的经营模式也类似。

泡泡玛特与可乐的相似之处:“平权”,将局限于特定阶层或圈层的体验(艺术收藏/奢华饮品)转化为大众可触及的日常消费。可口可乐以低廉价格提供即时愉悦感,无论富豪或工薪阶层均可享受相同口感与品牌符号,打破了饮品消费的阶级壁垒。明星的爱马仕上可以挂labubu,普通人100元的帆布袋也可以挂labubu。泡泡玛特与可口可乐的“平权”相似性,本质在于两者通过产品设计、品牌定位和情感价值,实现了消费体验的阶层穿透与情感普适性。

护城河:

商业模式和护城河有重叠部分。

1、艺术家:毫无疑问,ip是艺术家创造的,而好的艺术家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及其稀缺的资源。泡泡玛特签约和积累了大量的艺术家。泡泡玛特采用类似“唱片公司”的合作模式:艺术家保留创作主导权,泡泡玛特拥有IP版权并负责商业化,双方按销售额分成。合作艺术家需签署独家协议,IP版权归属泡泡玛特(如Molly、Labubu等),但艺术家可通过分成长期获益。

2、泡泡玛特对于IP的孵化运营能力:泡泡玛特一直致力于成为一个潮玩品牌公司,它的运营能力前面已经分析过了,这里不再赘述。这种生态使泡泡玛特成为艺术家商业化首选,泡泡玛特这个潮玩品牌越成功就会吸引越多的艺术家与之合作。

3、泡泡玛特的品牌心智:泡泡玛特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建立了一定的品牌心智,泡泡玛特就是潮玩,潮玩就是泡泡玛特。

4、泡泡玛特的产品质量:泡泡玛特的产品质量已建立工业化精度与艺术收藏级的平衡,比其他同类产品品控更好。

结论:泡泡玛特是有其独特的护城河的,但是这个护城河有多深、能否持续,我现在无法准确判断和预测。

企业文化:

1、让我印象深刻的只有王宁的“尊重时间、尊重经营”。

2、创造潮流、传递美好。

3、成为一家全球领先的潮流文化娱乐公司。

4、股东回报有限,无法评估。

泡泡玛特的不确定性:

1、竞品仍可通过差异化合作(如更高分成、垂直领域IP)争夺新兴艺术家。52TOYS等对手以更高分成争夺新锐创作者。

2、前四大IP(THE MONSTERS、MOLLY、SKULLPANDA、CRYBABY)贡献了绝大多数收入,老IP能否持续热度、新IP能否持续复制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泡泡玛特是否可以持续打造像 labubu 这样的 ip?

3、一个人可以拥有多少 labubu?(茅台喝了就没了) 如果满大街都是 labubu,还有人喜欢 labubu 吗?(潮玩)泡泡玛特的下一个 labubu 是什么,会有下一个 labubu 吗? 没有故事的ip 生命力能持续多久?

4、泡泡玛本质上是一家潮玩公司,潮玩公司能否穿越周期?

5、需要清醒的认识到:泡泡玛特输出的可能是中国产品,但不是中国文化,泡泡玛特的成功不能简单的归因于中国的文化输出。Labubu首次出现在龙家升的奇幻绘本《精灵三部曲》中,设定为北欧森林中的精灵族群(约100只女性精灵)。“Labubu”源自精灵语,意为“守护者”。龙家升融合北欧民间传说中的山妖地精元素,结合个人对自然神秘感的想象,创造出Labubu的视觉特征。labubu本身就是一个符合西方审美的ip。

6、泡泡玛特能成为迪士尼吗?

迪士尼的ip数量、历史底蕴、产品丰富度,泡泡玛特难以望其项背,不在此赘述,简单说一下ip。

泡泡玛特和迪士尼的ip 并不同。

迪士尼的ip(更具普世价值):这是白雪公主,她善良美丽,被继母迫害,王子会来拯救她。

泡泡玛特的ip(更侧重自我的表达):这是Molly,她是什么由你来定义 (意义是开放的、生成的、个体的)泡泡玛特从来不给你下定义,而是给你一个你想要的内心画像,像一面特殊的镜子,把你照进去,投射你的内心去定义这个小玩具。所以,两个人即使买的是同一个泡泡玛特玩偶,但是内心却是极大的差异度。

财务报表:

轻资产,资产大部分都是现金(将近100亿)。负债率只有26.8%,负债主要都是租赁负债、供应商占款。

2024年报:130亿营收,非国际会计准则净利润31亿,毛利率66.8%,净利率25.4%,

渠道:2024年国内线上、线下总计销售79.7亿(收入占比61.1%);国外线上、线下总计销售50亿(收入占比38.9%)。

泡泡玛特有一天国外收入超过国内应该并不意外,海外业务很难预计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天花板在哪里。

关注泡泡玛特线上、线下销售份额意义不大。

估值:

泡泡玛特是一家经营潮玩IP的公司,既然是潮玩,那么就可能会爆火,也可能突然就不火了,所以这家公司其实蛮难估值的,因为你很难想象5年之后、10年之后labubu还会不会这么火,能不能有新的IP代替labubu。

对比一下:泡泡玛特目前市值3200亿港币,泡泡玛特的偶像迪士尼市值2114.69亿美金。

按照泡泡玛特现在的火爆程度,2025年营收超300亿、利润超60亿是可以预期的。迪士尼 2024 年度的净利润为 50 亿美金,2025 年预计超过 80 亿美金。

未来 5 年,泡泡玛特每年的净利润持续超过100亿应该是比较难的或者说是一种非常乐观的假设。

总结:

泡泡玛特无疑是一家成功的中国消费品公司,泡泡玛特在全球消费市场的显著崛起并非偶然的市场现象,这是公司深刻且独特地契合了当代消费心理和社会结构的重大转变的直接结果。该品牌以情感模糊性和为个人投射提供“画布”为核心特质,深深地引起了这一群体的共鸣,提供了一种无声的陪伴和独处的满足感。这种共鸣被出生率下降、独居人口增加和城市疏离感等人口趋势所放大,这些因素共同创造了一个“情感真空”,而泡泡玛特有效地填补了这一真空。然而,品牌延伸的战略选择,特别是模仿迪士尼等传统娱乐模式的诱惑,会带来品牌稀释和与核心受众情感不一致的重大风险。

一家商业模式还不错的公司,也构建了自己一定深度的护城河。但泡泡玛特距离迪士尼还很远,请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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