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原标题: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据新华社9月11日消息 国务院日前印发
《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并全文印发向社会公布。

批复明确,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推进改革,明确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统筹做好支持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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