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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明确

财政部等三部门明确,2026年2月10日起河套深圳园区科研货物经“一线”进出香港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经“二线”进入内地需补缴进口税收。

(原标题:河套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有关税收政策明确)

观点网讯:1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自2026年2月10日起执行。


通知划定“一线”为园区封闭海关监管区与香港之间通道,区内独立法人企业、科研事业单位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经“一线”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二线”指园区与内地其他地区之间,免税科研货物及其研发成品经“二线”进入内地,须按进口货物规定补办手续并补缴进口税收;已在本环节缴税的不再重复征收。区内流通的免税科研货物亦参照补缴,经“一线”离境货物如属出口应税商品则照章征收出口关税,出口退免税政策维持现行规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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