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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汇洲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此前已被罚受损股民可挽损

(原标题:ST汇洲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此前已被罚受损股民可挽损)

雷达财经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月14日,ST汇洲发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ST汇洲董事会于2026年1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苏丽,独立董事夏朝恒、胡传雨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剑飞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11月18日,ST汇洲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9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0年,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热文化)、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

ST汇洲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ST汇洲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等公告、财务及业务资料、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一、对ST汇洲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姜学谦、武剑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三、对陈莹莹、武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汇洲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汇洲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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