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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融资净偿还9910.54万元,此前被立案受损股民可挽损

(原标题:容百科技融资净偿还9910.54万元,此前被立案受损股民可挽损)

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1月23日,容百科技获融资买入1.97亿元,融资偿还2.96亿元,当日融资净偿还9910.5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月18日,容百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容百科技于2026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4号),因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6年1月18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6年1月18日收盘时持有容百科技股票的受损投资者,“”(: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8月15日,容百科技发布《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容百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2号),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00万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数量为5名,持有限售股共计2.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1%,将于2025年8月25日起上市流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天眼查资料显示,容百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6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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