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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险江苏分公司及责任人李均令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4万元

(原标题:阳光财险江苏分公司及责任人李均令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4万元)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月28日,江苏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金罚决字〔2026〕1号)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保证保险业务内控不严,被江苏金融监管局警告并罚款11万元。

苏金罚决字〔2026〕6号显示,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李均令(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信保业务部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成立于2005年09月07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99号招银大厦30层,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76条,周边风险6367条,历史风险1116条,预警提醒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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