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云索赔案取得重大进展 法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

(原标题:ST智云索赔案取得重大进展 法院判决投资者一审胜诉)

ST智云(300097)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取得重大进展。公开消息显示,近日已有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ST智云对投资者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024年12月10日,ST智云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部门认定,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的行为,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鉴于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发了相关规定中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2日起被实施ST。2025年3月14日,公司正式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法院判决,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买入ST智云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15日之后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此外,ST智云正筹划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ST)。根据ST智云10月10日发布的公告,其已就《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ST智云若要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还需满足“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这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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