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军,无期徒刑!

(原标题:唐一军,无期徒刑!)

来源:央视新闻、长安街知事

据央视新闻消息,2月2日,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受贿案在厦门中院一审公开宣判。

因受贿1.37亿余元,唐一军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唐一军出生于1961年3月,山东莒县人,曾任浙江省委副书记、宁波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10月任辽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18年1月任辽宁省省长,2020年4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1年8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2023年1月,他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4年4月,唐一军被查,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5年9月11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唐一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厦门中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唐一军利用担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宁波市政协主席,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土地回购、银行贷款、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7亿余元。 厦门中院认为,被告人唐一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唐一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实际受贿所得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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