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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融资净买入2536.49万元,此前被立案受损投资者可挽损

(原标题:荃银高科融资净买入2536.49万元,此前被立案受损投资者可挽损)

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2月3日,荃银高科获融资买入4705.96万元,融资偿还2169.47万元,当日融资净买入2536.49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月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荃银高科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1月30日收盘时持有荃银高科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1月12日,荃银高科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荃银高科收到股东贾桂兰、王玉林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贾桂兰、王玉林参与了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的部分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贾桂兰、王玉林分别持有公司股份6552.14万股、883.11万股,合计7435.25万股,占公司股本7.8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贾桂兰、王玉林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383.36万股、321.23万股,合计2704.6万股,占公司股本2.85%,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荃银高科称,贾桂兰、王玉林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贾桂兰、王玉林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

天眼查资料显示,荃银高科参与招投标项目324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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