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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要求外国务工人员取得“工作权”

(原标题:格要求外国务工人员取得“工作权”)

格鲁吉亚Imedinews网站123日报道,根据格议会《格鲁吉亚劳工移民法》修正案,自今年31日起,格关于外国务工人员的规定将发生变化。外国雇员要在格合法工作,必须具备:已签署的雇佣合同;工作权和有效的居留许可或D1类签证。此举旨在打击非法劳工移民,保护和发展当地劳动力市场。

工作权是其中一项主要创新,没有这项权利,就不得与外国代表签订雇佣或服务合同。格鲁吉亚被占领土境内流离失所者、劳动、卫生和社会保障部被指定为颁发工作权的机构,用工企业必须向该机构提出申请。

未获工作权的外国务工人员和雇主双方都在格务/用工将被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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