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多期财报存虚假记载 前期买入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原标题:*ST新元多期财报存虚假记载 前期买入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

因连续两年多财务造假,*ST新元(300472)及相关当事人日前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ST新元通过虚构分布式存储装备集成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上述情形导致*ST新元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5月,*ST新元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江西证监局认为,*ST新元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对此,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ST新元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4名相关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分别作出处罚。

*ST新元在公告中提到,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此,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买入*ST新元股票,并在2025年3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ST新元目前正处于预重整阶段。根据公司公告,抚州中院暂未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扫码报名索赔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新元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