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新增股民一审胜诉案 索赔案仍在进行中

(原标题:卓朗科技新增股民一审胜诉案 索赔案仍在进行中)

11月4日,卓朗科技(原代码600225,现津信科5)再次披露投资者诉讼进展。

公告显示,近日,卓朗科技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天津一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天津一中院对任某的投资者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任某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合计约13.79万元。

卓朗科技表示,该案件仍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此前,卓朗科技与宋某、邱某两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已按照民事判决履行完毕。

卓朗科技遭索赔源于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法院判决,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向公司索赔的权利。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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