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协原主席吴存荣,被判无期徒刑

(原标题:山西省政协原主席吴存荣,被判无期徒刑)


来源:新华社

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存荣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存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吴存荣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吴存荣受贿案一审宣判现场。图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被告人吴存荣利用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7亿余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存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吴存荣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存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存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公开资料显示,吴存荣出生于1963年5月,安徽无为人,曾在安徽、重庆、山西工作,2023年1月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2024年12月,吴存荣于任上通报被查,2025年6月被“双开”。

通报指出,吴存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推动违规举债融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利;

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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