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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到底归谁?数据确权制度再进一程

(原标题:数据到底归谁?数据确权制度再进一程)

3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九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情况。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抓紧出台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政策文件,一体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和数据基础建设,破解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的不可能三角难题,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提供有力保障。

刘烈宏介绍,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探索形成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5+3+1”的工作体系。“5”就是指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和运营数据基础设施,场景培育和数据融合应用,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壮大数据产业;“3”是指夯实数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数据标准、数字人才培养3个基础;“1”就是指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1个重点。

刘烈宏还强调,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政策工具箱逐步完备,工作路线图逐步清晰,推动数据要素价值跑出了“加速度”;今年是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大力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

没有清晰的产权界定,市场交易便无从谈起。此次重点提及的“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正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破局关键。

之所以将产权登记制度置于如此关键的位置,根源在于数据要素的特殊性。与传统生产要素不同,数据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易复制性等独特属性,使得“数据归谁所有”这一基础性问题长期悬而未决。没有清晰的产权界定,数据就无法像土地、资本一样进入市场流转;产权一旦模糊,安全、合规、高效流通的“不可能三角”便无从破解。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被视为撬动数据要素市场的首要基石。

产权不清,则市场难兴。对于数据这一特殊要素而言,产权模糊带来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不敢流通。数据往往涉及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乃至国家安全,企业在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和权利保障的情况下,对数据交易持谨慎甚至回避态度,宁可让数据“沉睡”。

二是不愿共享。数据作为企业核心资产,在没有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下,普遍采取数据“割据”策略,形成信息孤岛。企业担心一旦共享,核心竞争优势便可能流失,共享意愿自然大打折扣。

三是难以定价。产权不清直接导致数据价值难以评估。数据具有“一次生产、多次复用”的特性,其价值高度依赖于使用场景和交易对手。在权利归属不明的情况下,买卖双方根本无法就价格达成共识,市场交易自然陷入僵局。

随着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建立,将带来一系列深远影响。

对政府而言,统一登记制度将为国家数据资源底账提供基础支撑,为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宏观调控提供依据。有了清晰的产权登记,数据才能真正被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成为可度量、可管理的战略资源。

对企业而言,清晰的产权规则将降低合规成本,激活数据资产化的动力。数据有望像土地、专利一样成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可计量、可融资的重要资产。企业可以将登记后的数据权利作为质押物获取融资,也可以将数据产品作为独立资产进行交易和并购,数据要素的金融属性将被逐步激活。

对个人而言,登记制度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让个人数据权益在流通中得到更好保障。统一登记不是要“拿走”个人数据,而是为个人数据的确权、授权、用权提供制度通道,让个人能够真正从自身数据中获益。

当然,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落地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平衡确权与隐私保护,如何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登记信息互认,如何防范登记制度异化为新的行政壁垒,如何让登记制度与现有的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衔接?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探索、不断完善。

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提出,标志着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当数据产权被“清晰界定”,数据这一“新石油”的价值才能真正被释放,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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