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新大正收购嘉信立恒股权案通过反垄断审查)
观点网讯:3月29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新大正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77号)。
审查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新大正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新大正表示,本次交易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能否通过上述审核或取得注册批复以及取得一系列批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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