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华锦子公司涉2680万元纠纷案 前期收监管函正遭投资者索赔

(原标题:ST新华锦子公司涉2680万元纠纷案 前期收监管函正遭投资者索赔)

12月17日,ST新华锦(600735)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山东新华锦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新华锦纺织”)、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下称“青岛恒孚”)与朱双堂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由平度市人民法院移送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开庭。

公告显示,该案涉案金额为2680万元。原告朱双堂已向平度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新华锦纺织持有的青岛恒孚75%股权已被司法冻结。

同时,ST新华锦提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8起,涉案金额2756.14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1起,涉案金额1981.7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7起,涉案金额774.3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ST新华锦正面临投资者索赔。ST新华锦于8月26日披露,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报披露日,公司实控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青岛证监局要求所有占用资金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根据相关规定,若ST新华锦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26日期间买入ST新华锦股票,并在2025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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