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与警示函双管齐下 卓然股份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原标题:立案调查与警示函双管齐下 卓然股份投资者存索赔机会)

12月23日,卓然股份(688121)股价报收于11.05元/股,上涨1.19%。此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9.98%。

公告显示,12月19日,卓然股份及公司实控人张锦红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张锦红立案。

同日,卓然股份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锦红、吴玉同、张笑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21年至2024年期间,卓然股份在IPO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支付部分募集资金,经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张锦红有效控制的供应商或资金通道方银行账户流入体外资金池进行资金调配,部分资金在当日或次日回流至公司非募集户,其余流向了张锦红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亦未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卓然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尚不清楚卓然股份被立案的具体原因。根据已有信息,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在2021年9月6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卓然股份股票,并在2025年12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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