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面临债务与诉讼双重承压 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二审胜诉判决

(原标题:阳光城面临债务与诉讼双重承压 证券虚假陈述案已有二审胜诉判决)

12月24日,阳光城(现“阳光城3”,原代码000671)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逾期债务及累计诉讼等事项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截至12月24日,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等)本金合计金额达659.16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64.63亿元。以上债务情况数据未经审计,与最终审计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在累计诉讼、仲裁方面,过去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金额合计为15.83亿元。

此外,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合计金额约155.29亿元的事项,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正在执行及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的案件金额合计为562.46亿元。受此影响,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因上述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公告披露的诸多事项之外,阳光城还因先前证券虚假陈述问题,正面临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阳光城的投资者索赔案件目前已有二审胜诉判决,法院认定投资者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需赔偿投资者相应损失。近日,又一批由其律师代理索赔的投资者收到了胜诉判决书。

根据已有信息,目前判断,在2020年10月22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阳光城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及时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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