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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农信社因多项违规被罚205万元 6名责任人同步追责

(原标题:邱县农信社因多项违规被罚205万元 6名责任人同步追责)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邯郸金融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邯金罚决字〔2025〕3号),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备案审批、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分红三项违规行为,被处以205万元罚款。

同时,6名时任相关负责人因对应违规责任,分别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严管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压实主体责任的坚定决心。



据悉,此次处罚直指邱县农信社经营管理中的核心漏洞。其中,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备案审批,意味着该联社在与股东、关联方开展业务往来时,未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及监管报备义务,可能存在利益输送、违规授信等潜在风险;内控管理不到位则反映出其内部风控体系、流程管控、部门制衡存在明显短板,难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违规分红更是违反了金融机构利润留存、风险拨备等相关规定,损害了机构资本实力和存款人合法权益。

在追责问责方面,监管部门坚持“有责必问、失职必究”,对6名时任责任人作出精准处罚。

时任理事长王义川因对违规分红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

时任主任马敬涛因涉及关联交易违规和内控管理不到位两项问题,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时任授信审批部经理陈祥华、客户经理二部经理徐俊山、计划财务部经理刘景春分获警告及5万元罚款,时任人力资源部经理李秀娥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邱县农信社的警示,更是对整个农村金融机构的提醒。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服务“三农”、支持地方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其合规经营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稳定和群众财产安全。此次被罚也反映出部分基层农信社在合规管理、风险防控上仍有不足,亟需补齐内控短板、强化责任意识。

下一步,邱县农信社需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整改违规问题,健全内控体系,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和利润分配流程。同时,相关金融机构也应引以为戒,强化合规经营理念,压实各级岗位责任,筑牢金融风险防控防线,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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