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投资者索赔案部分胜诉判决已送达 索赔诉讼加速推进

(原标题:*ST宁科投资者索赔案部分胜诉判决已送达 索赔诉讼加速推进)

*ST宁科(600165)投资者索赔案件传来新进展。代理该案件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又有部分投资者收到法院送达的胜诉判决书。与此同时,其律师团队仍在持续向法院提交新的立案申请,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加入索赔行列。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已有部分投资者成功拿到赔偿款。

2025年4月3日,*ST宁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宁科通过控股子公司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此外,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多项违法事实。

据此,宁夏证监局决定对*ST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6年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刘鹏律师表示,两类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一是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3年4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需要提示的是,第一个索赔区间的诉讼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但该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4月到期。

此外,2026年1月1日,*ST宁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对于*ST宁科的投资者而言,公司完成重整,或将为后续投资者索赔的顺利落地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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