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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同日发布重要业务规则 深化交易制度改革

4月24日,深交所发布创业板改革首批配套规则及股票上市规则修订,上交所、北交所同步修订交易规则,涉及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展、涨跌幅限制调整、董秘职责强化等。

(原标题:沪深北交易所同日发布重要业务规则 深化交易制度改革)

观点网讯:4月24日,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日发布重要业务规则,落实资本市场改革部署。


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化创业板改革首批4件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新制定的《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9号——预先审阅》。同时,深交所修订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强化董秘职责定位、健全履职保障、完善董事高管任职管理及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


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该规则将于2026年7月6日起实施。


北交所同步修订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同样于7月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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