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山出台楼市新政 鼓励房企收购旧房二次销售并降低商业用房首付

广东省中山市发布《中山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收购的旧房可进行二次销售,并将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原标题:中山出台楼市新政 鼓励房企收购旧房二次销售并降低商业用房首付)

观点网讯:近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中山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进一步落实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若干措施》共计7条,包括继续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市场化运作、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等。 其中规定,收购的旧房可进行二次销售或重新装修后销售,或统筹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此外,措施明确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政策还涉及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加快商业用房去库存、试点推行房票安置补偿等内容。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