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正式开闸受理!北交所私募债起步

(原标题:今日正式开闸受理!北交所私募债起步)

近日,北交所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基本业务规则及配套指引指南,并于2026年5月6日正式启动私募债受理审核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北交所私募债从制度准备走向实际落地的关键一步,也标志着市场期待已久的北交所私募债,进入了可申报、可审核、可发行阶段。目前,北交所官网已经上线私募债的发行审核动态页面。

为满足市场需要,北交所决定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配并启用910000—910999代码段。北交所暂免收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

北交所私募债起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提高债券市场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能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北交所于近日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以及配套的12件指引和7件指南,推出私募债业务。

据悉,《挂牌规则》作为北交所私募债的基本业务规则,充分吸收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对私募债的挂牌转让、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规定。北交所前期已就《挂牌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认为北交所私募债各项制度安排总体合理。

本次配套发布的指引指南,主要是与上位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基本业务规则做好配套衔接。审核方面,主要明确申请文件、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制度安排。发行方面,主要明确发行备案等业务办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存续期监管方面,主要对定期报告披露、临时报告披露、信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履职等行为进行规范。

北交所称,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下,持续丰富债券产品体系,完善债券二级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与沪深交易所相关规则基本一致

此前,北交所曾表示,《挂牌规则》在挂牌转让、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投资人权益保护等方面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有利于促进市场稳定发展,进一步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维持债券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减少跨市场执行成本,让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能够沿用成熟经验,发行人也不用重新适应一套新体系。发行人、券商、律所、会所、评级等从业机构可以基本上将相关展业思路、经验、风控内核标准进行平移。对市场而言,规则趋同意味着展业更顺畅、风险更可控、制度更稳定。

《挂牌规则》强化了信息披露。首先是灵活高效的披露机制:采用“直通披露(事后审核)”与“非直通披露(事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常规公告给予发行人更多自主权以提升效率;对于重大事项则保留事前把关,守住风险底线。

其次是合理的豁免机制:明确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可申请暂缓或免于披露,充分尊重并保护了发行人的合理权益。最后是严密的定期与临时报告网:不仅要求在4个月内披露上年度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报,更对未按时披露信息、发生重大诉讼、资产被查封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突发事件,设定了严格的临时报告义务。

据悉,2023年10月,北交所推出公募公司(企业)债券业务,实现了信用债市场的平稳起步。两年多以来,北交所积极发挥公募公司(企业)债券功能优势,支持一批优质企业发行融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为拓展北交所债券市场支持企业融资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的能力,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北交所本次拟推出私募债券业务,进一步丰富交易所产品体系,满足不同规模和类型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校对:李凌锋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