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公开征求意见

(原标题:深圳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公开征求意见)

大湾区经济网深圳5月8日讯,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长期护理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5月30日。这意味着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即将落地深圳,为全市失能人员及家庭提供持续、稳定的护理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强调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设定为0.25%,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共担的筹资机制。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单位缴费部分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划转,不增加企业负担;退休人员仅缴纳个人部分0.125%;居民由财政补助和个人各承担一半,少儿学生不单独筹资可按规定享受待遇。

在待遇保障方面,经国家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定为重度失能的人员可享受待遇,可选择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或机构护理三种模式。居家护理支付标准80元/小时,支付比例80%,月支付限额2560元;社区护理支付标准100元/日,支付比例80%;机构护理支付比例70%,月支付限额3200元,政策明显向居家和社区护理倾斜。此外,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另按同等比例支付,每月最高1000元。据初步统计,自2016年试点以来,长期护理保险已拉动社会资本投入相关产业超600亿元,制度落地将有效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困境,同时催生辅助器具研发、失能等级评估等新业态新模式。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