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773,实控人被立案

(原标题:603773,实控人被立案)

【导读】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沃格光电实控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被立案

中国基金报记者 闻言

5月14日晚间,沃格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以及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在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立案告知书》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易伟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而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是持有沃格光电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沃格光电的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是易伟华、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直接持股比例分别为28.57%、5.25%。

来源:沃格光电2026年一季报

同时,新余市沃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易伟华的一致行动人,也是沃格光电的第三大股东。

沃格光电公告称,本次立案调查是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的调查,与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活动无关。

沃格光电2018年4月17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当前产品和技术开发应用包括三大板块,分别是显示面板相关玻璃精加工和显示器件产品业务、玻璃基新型显示业务、玻璃基线路板和玻璃器件产品在泛半导体行业的应用。

近期,沃格光电的股价涨幅与其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4月7日至5月11日,沃格光电的股价累计涨幅达143.25%,并且2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情形。

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沃格光电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8亿元及-5110.3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78亿元及-5644.70万元。

沃格光电公告称,近期,市场对玻璃基在半导体先进封装领域应用的关注度较高,但公司在泛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尚处于早期阶段,相关产品技术仍处于研发验证或送样验证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工业量产,营收规模占比极低,且相关经营主体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

截至5月14日收盘,沃格光电股价报83.32元/股,跌5.43%,总市值为187.3亿元。

编辑:黄梅

校对:纪元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注: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沃格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